返回網站

追蹤城市洪水風險:1985年以來的全球趨勢

2024年5月30日

隨著人們為了尋找經濟機會而遷徙,世界城市正在迅速發展。城市化和經濟發展傳統上是齊頭並進的,因為城市吸引了人才、創意和資本,並培養了聚集經濟。然而,快速的都市化也會造成壅塞效應;例如,增加自然災害的風險以及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壓力。

 

快速城市化對洪水風險和人民脆弱性的影響是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面臨的日益嚴峻的挑戰。這對於缺乏風險知情的城市和缺乏基礎設施規劃能力、投資保護基礎設施的國家尤其重要。隨著安全的建築空間越來越多地被佔用,高人口密度和土地稀缺導致新的開發項目正在推行,進入以前避開的地區,包括河床和洪水氾濫平原。

 

在《自然》雜誌上發表的一項由全球減災和恢復基金(Global Facility for Disaster Reduction and Recovery,簡稱GFDRR)資助的研究中,我們提供了系統的證據,表明世界各地的社區-從農村到大城市- 一直在持續、快速的往洪水區擴展。儘管有證據表明,氣候變遷將使許多地區的極端降水和洪水更加頻繁,但許多國家由於無計畫的城市擴張,繼續增加遭受此類威脅的風險。

 

● 東亞和中高收入國家的高風險成長最快

在許多地區,最危險的洪水區的成長速度遠超過安全區域的成長速度。在東亞尤其如此,高風險定居點的擴張速度比防洪定居點的擴張速度快60%。更普遍的是,中等收入國家(middle-income countries)也是如此,這些國家的經濟和城市在過去幾十年中發展迅速。這種影響在中高收入國家最為明顯,這些國家在最危險地區的定居點比例高於其他國家。自1985年以來,這些定居點增長了184%,幾乎是防洪定居點增長率(96%)的兩倍。這些在高風險地區不斷擴大的定居點對準了洪水風險,以及未來可能造成的損失和不斷增加的防洪投資需求。

按危險等級劃分的定居點增長(%)

● 迄今為止低收入國家的城市成長緩慢且安全

與中等收入國家相比,低收入國家(low-income countries)自1985年以來定居點增長緩慢,且這種增長主要發生在安全地區:平均而言,高風險地區的定居點增長了77%,而安全地區的定居點增長了87% 。這些國家的城市化進程較慢,可能會減輕使用所有可用土地(包括風險最高的土地)的壓力。

 

這些趨勢未來可能會改變。隨著今天的低收入國家走上經濟成長的道路,城市化率可能會加快,這有利於更快的發展。但如果沒有風險知情的城市規劃和適當的分區政策,低收入城市中心的氣候風險未來可能會增加。

 

● 這對城市規劃和氣候適應能力意味著什麼

將氣候變遷視為一種使災難超出地方當局影響範圍的外生力量,這在政治上可能很方便。然而,當地決定的都市化和空間發展模式是人們遭受氣候衝擊和脆弱性的關鍵因素。地方分類結果顯示,洪水災害暴露程度存在差異,一些地區的防洪成長占主導地位,而另一些地區則面臨洪水的相對風險增加。這突顯了市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鍵責任,他們通常負責土地使用和城市化計劃和法規(包括其執行)。

 

● 防洪成長與防洪成長:1985年至2015年安全區和高風險地區定居點成長的相對差異

註:在紅色區域,遭受洪水影響的定居點比例正在增加,即洪水高危險區的定居點比洪水安全區的定居點擴大了至少50%。在藍色區域,洪水暴露正在減少。

在洪水事件造成的災害損失不斷增加的時代,有效的洪水風險緩解工作必須基於對洪水風險的不同影響因素的深入了解。這些可能包括加劇的危害(例如:受氣候變遷影響)、增加暴露於危害的程度(擴大高風險居住區)以及增加對衝擊的脆弱性(例如:建築標準或社會保護系統不足)。使用高時空分辨率的數據,我們的研究表明,不斷增加的暴露程度是了解全球洪水災害損失上升的關鍵——持續監測城市化和洪水暴露模式有助於指導及時干預。

海地海地角河邊定居點擴建,2010年(左)和 2021年(右)

這些發現對城市規劃者和政策制定者有具體影響,在洪水風險已經很高的地區,防災和防災投資對於減輕損失至關重要(例如:預警系統、社會保護和保護性基礎設施)。在現在洪水風險較低但未來將會提升的地區,修訂土地利用和城市化計劃是當務之急,以避免在最高風險地區進行新的建設。

 

一旦一個地區實現城市化,要進行變革就極為不易或代價高昂,若城市鎖定高風險地區進行開發,將造成巨大的經濟和人類安全的代價。雖然土地稀缺和地理限制可能意味著無法避免居住在洪水區,但仔細規劃保護系統和預先防備災害可以支持城市發展。

 

台灣永續能源基金會:https://taise.org.tw/post-view.php?ID=816

免責聲明:

  1. 本中心編譯、刊載於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官網及〈台灣企業永續周報〉電子報之文章本於引介國際永續趨勢及教育目的,不為營利使用。任何一切因使用、改編本中心編譯之文章而招致之法律責任或損失,由使用、改編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