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達成總統國家希望工程「綠色成長與2050淨零轉型」目標,環境部提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去(2024)年11月29日獲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審議通過,爭取新臺幣百億基金投資淨零永續新興產業。針對投資方案執行細節,環境部經廣納各方意見,於今(2025)年2月4日對外發布「環境部辦理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作業要點」;另同步推動成立專案辦公室及信託專戶,未來將展開一連串說明會廣邀共同投資人,持續朝今年第2季受理投資案件申請之目標邁進。
環境部表示,為讓本方案加速國家減碳且兼具提升投資可行性及誘因,達成綠色成長及淨零轉型之目標,該部持續廣徵創投業者、相關公會、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意見,並召開研商會,經參酌主要意見後,本要點相較其他國發基金投資方案之強化機制包括:
一、 在被投資對象設定上,涵蓋執行淨零永續相關新興業務之國內非上市(櫃)企業,或主要營業活動於我國之境外企業,本方案投資金額上,單一企業之總金額不得超過一億五千萬元,單次投資不得超過一億元。
二、 在搭配投資金額比例上,搭配投資人應與本專戶共同投資,且不低於本專戶參與之投資金額。另考量我國淨零科技發展已具基礎,特別設定六大重點投資對象,得以不低於本專戶投資金額二分之一為共同投資金額;再者,其中如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中央科技主管機關合作、委託或經核定補助研究計畫相關之投資個案者,得以不低於本專戶投資金額三分之一為共同投資金額:
(一) 投資於資源循環新興產業者。
(二) 投資於永續及前瞻能源技術發展、科技儲能新興產業者。
(三) 投資於深度節能、提升能源效率新興產業者。
(四) 投資於碳捕捉再利用、負碳技術發展新興產業者。
(五) 投資於數位、低(減)碳技術發展新興產業者。
(六) 投資於氣候變遷調適技術發展新興產業者。
三、 就搭配投資人資格,因應國內創業生態持續發展,除傳統創投業者外,各種育成機構與加速器亦紛紛參與協助新創,故本方案廣徵企業創投加入共同投資行列,再加上金融機構及設有加速器計畫之法人團體,並設定合理之搭配投資人應完成投資案件數,增加作業彈性。另就投資績效良好之共同投資人,增設優良搭配投資人註記制度,以鼓勵引導共同投資人踴躍開創合適投資個案。
四、 在專案辦公室強化功能上,除提供投資媒合服務,協助有資金需求之淨零新興企業,尋求具資金或輔導資源之投資人外,導入財務金融、行銷管理等跨領域專業人才,建立淨零減碳專家輔導及諮詢機制,排除新創技術商轉營運障礙。
五、 在投資管理面向上,為降低投資風險,在投前評估階段,視被投資事業公司發展成熟度,安排不同專長之專家進行評估訪視;在投後管理階段,則以被投資事業營運及財務情形,採分類管理。另積極參與被投資事業董事會議,以確切掌握其營運情形,強化監督管理機制。
環境部補充,該部後續將成立專案辦公室、資金信託及評選搭配投資人,並舉辦說明會廣為宣傳,歡迎有意參與投資者共襄盛舉,攜手發展我國淨零創新技術,啟動臺灣綠色成長新動能。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38/8539203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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