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責任新趨勢─人權
歐盟推動企業責任新規
歐盟議會在今年4月底通過了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簡稱CSDDD、CS3D),待生效後,將適用於歐盟公司,以及非歐盟企業但達規範門檻也須受到這條法規之約束。CSDDD生效後,歐盟成員國有兩年的時間將CSDDD轉化為國內法。在此之後,將分三階段適用:
- 從2027年起,員工數超過5,000人、全球營業額超過15億歐元的公司;
- 自2028年起,公司規模將超過3,000 名員工,全球營業額達9億歐元;
- 自2029年起,適用於該指令範圍內的所有其他公司(包括員工超過 1,000 名,且全球營業額高於4.5億歐元的公司)。
企業被要求更加重視其全球供應鏈中的人權和環境標準。這些新規定旨在確保企業在運營過程中不侵犯人權並減少環境影響,使其商業模式能符合《巴黎協定》1.5°C全球暖化的限制。該指令強調了企業在其供應鏈中的責任,包括對勞工權利的保護和環境可持續性措施的實施。
根據這些規定,企業必須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和盡職調查,以確保其運營不涉及人權侵犯或環境破壞。這些措施不僅限於企業自身的行為,還包括其供應商和合作夥伴的行為。違反這些規定的企業將面臨嚴格的制裁和罰款,這使得企業在全球市場上的競爭環境變得更加公平和透明。
亞洲企業和人權之間的鴻溝
亞洲企業在應對人權和環境責任方面面臨重大挑戰。儘管國際社會對企業責任的要求越來越高,亞洲地區的許多企業在實施這些標準時仍面臨諸多困難。特別是在供應鏈管理和人權保障方面,亞洲企業需要加強內部治理和外部監管,以確保其業務操作符合國際標準。
亞洲企業需要克服的主要障礙之一是缺乏對人權議題的認識和理解。許多企業管理者仍然認為人權和環境問題與企業經營無關,而僅僅是一種道德要求。然而,隨著國際社會對企業責任的要求不斷提高,這種觀點已經不再適用。企業必須認識到,人權和環境問題直接影響其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全球市場競爭力。
經濟與人權的結合
根據最新的國際報告,將人權置於企業和經濟政策的中心,能夠促進更公平的社會和經濟增長。報告強調,政府和企業應該共同努力,確保經濟發展不以犧牲人權為代價。這種策略不僅有助於實現社會公平,還能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這一背景下,各國政府和企業需要採取具體措施,將人權融入其經濟發展戰略中,確保每個人的基本權利都得到尊重和保障。這不僅涉及政策和法律的變革,還包括企業文化和運營模式的深刻轉變。
參考資料:
-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press-room/20240419IPR20585/due-diligence-meps-adopt-rules-for-firms-on-human-rights-and-environment
- https://eastasiaforum.org/2024/06/18/bridging-the-business-and-human-rights-gap-in-asia/
- https://www.ohchr.org/en/stories/2023/04/building-economies-place-peoples-human-rights-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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