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舉例,但不限於所述措施,溫室氣體減量技術及案例可參見這邊
1.節能設備導入
使用高效率馬達、設備更改為變頻控制、汰換辦公室老舊燈具、室內停車場更新為智慧照明或自動化監控能源與管理設備等。
2.製程改善
低碳製程、減少高碳排放原物料使用(例如減少製程PFCs、SF6、NF3使用量)或提升製程利用率降低用電量等。
3.燃料替代/再生能源
使用溫室氣體排放量較低之燃料或生質燃料、購買或設置再生能源電力(再生能源為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
4.森林管理
一般而言,利用植樹及復育森林,透過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進行植物體固碳,可大幅減少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即碳匯(碳移除)。森林管理係指對樹種組成、林相、林齡、出材率、林型、林況等內部結構特徵基本相同,而與周圍有明顯區別的森林加以保護以避免破壞,對森林密集度低及低生產力的林地,以再造林或加強經營森林使之再生之管理。(參考林務局氣候暖化下的台灣林業經營)
5.碳捕捉與儲存
可區分為二氧化碳(Carbon)捕捉(Capture)、運輸及儲存(Storage)三大流程。完整流程係指將大型煤和天然氣發電廠、煉油廠、鋼鐵廠、製鋁廠、水泥廠、製氨廠、化工廠等排放的二氧化碳分離並予以捕捉,傳送到適合的地質深層處封存、以利生物吸收(如藻類)或再利用,以避免排放到大氣中的一種技術。(參考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CCS說明修訂)
6.碳權抵換(offset)及來源
1).黃金標準(The Gold Standard):
世界自然基金會和其他國際非政府組織於2003年制定了黃金標準,以確保減少碳排放的專案具有最高水平的環境完整性,並有助於永續發展,請參考https://marketplace.goldstandard.org/collections/projects。
2).自願碳標準(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
VCS計劃允許經過認可的專案將其溫室氣體(GHG)的減少和移除轉化為可交易的碳信用額度,請參考https://registry.verra.org/app/search/VCS網頁。
3).國內環保署推動之抵換專案等額度